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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

2018年10月18日 09:59     小编:潜小房     中国建设报     点击: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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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更好地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住建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号)(以下简称《通知》),我省等8个省(区)纳入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


  日前,湖北省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布置会在武汉召开。据介绍,截至2018年9月底,该省有约51万套公租房,其中,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约39万套,90%以上都已分配。


  然而,各地公租房的管理工作,大多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承担,随着大量公租房建成和交付使用,专业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在公租房后续管理中,需要及时清退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还要按时收缴租金,但住户以各种理由拒不腾退或拒不支付租金的现象普遍存在,管理部门往往要付出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来处理,对公租房正常运转造成了阻碍。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吸引专业企业和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运营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按照住建部、财政部要求,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公租房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包括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维修养护事项以及综合管理事项等。


  据了解,我省初步确定以武汉、宜昌、襄阳并选取1到2个县(市)作为试点城市,按大、中、小三个层级城市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全国试点。每个市州确定一个县(市)(或市本级)作为省级试点。各试点城市要制定配套措施。同时,该省将通过采取公租房小区考核和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估,以及建立健全公租房保障家庭信用管理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方式,倒逼试点城市快速推进实施进度,确保试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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