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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一天首付多11万 楼市“调控风”吹出一堆难题

2010年10月12日 11:28     小编:     未知|0     点击: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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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二次调控继续在武汉引发连锁反应。昨日,记者从武汉部分开发商及房产中介公司了解到,付提高、三套房停贷、限制外地人购房等新政已引发一系列纠纷和疑问。市房管局有关人士称,目前法律明确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主要为火灾、地震、战等突发状况,政策调整是否属于合同可无条件解除的“不可抗力”,并未明文规定,因此购房者想退房,还需各方协商。

  现象一:迟过户,“付”多11万

  9月27日,陈小姐与男友凑了20万元,签下蔡家田一套60万元的房子,交了2万元定金,准备30日办理贷款、过户手续。9月29日,楼市二次调控政策出台,曾以自己名义为父母买了一套小房子的陈小姐被卷入其中,付必须五成,且交易契税要翻一番,购买这套房子至少要先拿出31万元。无奈,陈小姐提出解除合同,但卖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昨日,记者在市房地产交易大厅了解到,连日来,类似的例子不断。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谢娟解释,以往的楼市调控中也会出现类似问题,有以“客观原因”进行劝解,一般各方都会“和平分手”,但对于已经发生了的评估费等,还是需要据实支付。

  据悉,陈小姐的难题,经调解,中介已放弃了中介费,卖方考虑到陈小姐确实困难,也没有继续追责。

  现象二:房贷被卡,合同备案难撤销

  昨日,在阳逻一楼盘下了1万元定金的侯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担心房价下跌,不想买房了,但开发商称定金不退。

  在江夏买房的鲁先生也称,他6月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因种种原因,到9月底贷款还没办完,现在银行要求把付提到五成,他想退房,但开发商称,购房合同已到房产局备案,他必须买。

  对此,市房管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称,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贷款不成的,且开发商和购房者又能够达成和解,可凭银行相关证明解除购房合同在房产部门的备案,让其另找买家。

  不过,像侯先生那样属于自己主观意愿改变而想退定的,或者是因购房者明知自己不符合贷款条件却又执意申请的,主管部门一般不支持撤销合同备案。

  现象三:市民排队查二套房

  因银行根据调控政策要求贷款申请者提供个人房产查询信息,再加上部分认为自己的房产信息不一定都被官方掌握的市民也加入查询队伍,使得我市刚刚开通不久的二套房查询系统近几日“炙手可热”。

  昨日16时,记者在市房管局12楼的房产查询窗口看到,上百人挤在4个窗口排队等待查询。因对查询流程、规定不熟悉,不少市民无功而返。

  市房产信息主任黄立介绍,查询贷款人房产信息的工作,应该由银行授权,由其工作人员前来办理,但因目前各银行还未集中办理方式与该达成协议,所以能由贷款人自己跑腿。黄立表示,除加紧与武汉19家银行协商外,将连夜安排人员、设备,于将查询窗口设到更宽敞的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三楼大厅,缓解排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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