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房网
您当前位置:潜江房网>潜江楼市>本地楼市

地税局:未来税收政策不会增加购房者负担(图)

2010年11月30日 08:51     小编:     未知|0     点击:2057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本报讯(记者 廖洁) 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提高购房契税……今年以来,我市出台了不少与房地产产业相关的税收政策,此举被很多人误读为旨在调控正在“发烧”的房地产市场。

  昨天,市地税局正式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公布的《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及系列政策,称这一系列税收政策的主要目的并非为调控楼市,旨在规范中小地产商的纳税行为,该项政策不会将负担转移给消费者。

  大幅提高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日前,市地税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称从今年11月1日起,我市房地产企业转让普通住房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提高到了5%,其他商品房的核定征收率提高到6%。此前,我市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普通住房1%,商业用房2%。

  该政策出台后,有少数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想给房地产企业造成资金压力。还有个别人误认为,税赋的增加,终会导致房价的上涨,后为此埋单的,还是普通购房者。

  不针对大多数房地产企业

  对于该政策,容磁地产总经理雪松(微博 博客)曾抛出了一个观点,称目前市场上品牌地产企业已经占有了八九成的市场份额,他们大多不在核定征收范围内,该政策直接影响不大。

  “上调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其实对楼市的影响并不大。”昨天市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总经济师董泽明也说,核定征收针对的是账目不健全、账目混 乱、纳税不规范甚至偷逃税的企业,而大部分企业账目都是健全的,并不会受到核定征收税率提高的影响,也不存在房价会间接提高的情况。

  市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人士的说法则是,今年两次对土地增值税进行调整,的确对企业流动资金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是整个现金流还是平稳的。”该人士说,相比调节楼市降房价,该政策的出台,更多是旨在规范税收。

  正研究其他调节政策 

  今年,我市曾有过两次大动作,除了本月调整核定征收率之外,还有一次是将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调整为普通住宅1%、非普通住宅2%。房地产业内也 有一种说法,今年系列税收政策的出台,放出了一个信号,是政府对调控房地产市场有相当大的决心,后期不排除还有系列政策会陆续出台。

  据了解,虽然近期并无新政策出台,但税务部门也在研究,如何在确保负担不被转嫁给消费者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来调节住房消费。

  财产行为税处人士举例说,为了尽量减小给普通百姓的负担,在《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对个人转让非住宅旧房的核定征收率,“出售二手门面等,才会上调1%,出售住房不会征收。”

分享到:
获取优惠